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3、4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3、4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3、4号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融合华龙一号机组及其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本次招标为工艺性BOP建安工程。
2.4 招标范围
包括除盐水生产厂房、储存罐及公用配电站YA、空气压缩机房ZC、氢气站贮存及分配厂房ZB、放射性机修及去污车间AC、制氯站PH等子项的建安工作,以及虹吸井CC土建工作,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措施工程、临时工程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详见下表。由于工程尚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因此,将来实际施工用设计文件及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可能不一致。具体施工内容以海南3、4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的施工设计文件和全部施工图纸为准,有特殊说明者除外,包含根据发包人管理程序完成系统移交及工程交工验收(包含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以及子项单体调试和分系统调试配合、照明系统调试、吊车调试取证、与其他承包商的施工配合工作等。
2.5 建设/项目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6 计划工期
工艺性BOP建安工程的工期为2021年05月30日~2024年0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7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近五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2016年01月 -2020年12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6时00分—2021年03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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