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
PPP项目工程声屏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6-2102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华南事业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声屏障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江门市五邑路改建升级建设中,辅路建设长度7.29km,全线设置大桥、特大桥3169.5m(5座,新民大桥引桥拼接扩建、新礼大桥引桥拼接扩建、胜利南路立交跨线桥、东海路立交跨线桥、南山路立交跨线桥),中小桥254m/10座,人行天桥2座,涵洞23座。
2、招标范围: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施工所需A类声屏障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声屏障 | 高2.5m*长2m*厚82mm | 米 | 3635 | 含现场安装 |
合计 | 米 | 3635 | |||
交货 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声屏障应符合JT/T 646.4-2016《公路声屏障:声学材料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8226-2015《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 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标准和规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垫资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提供投标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一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累计合同金额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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