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2021年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3楼3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021-GC-015-2
2、项目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长安区2021年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二次),1项,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长安区2021年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施工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09 00咨询电话18811547188:00:00 至 2021-05-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④《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项目;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陕西建设网)企业库可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22 17:00:00 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2、项目
项目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