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丰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丰城2GW光伏基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丰城市,充分利用当地一般农用地、灌木林地及其他未利用地的坑塘水面等地块,拟采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模式进行基地规划,综合开发。本基地项目规划建设容量约为2GW,暂定30个子项目。本项目拟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实施,最终完成总容量2GW,不超过2.2G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丰城2GW光伏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
(一)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工作内容:
(1)确定项目任务和规模,并论证项目开发必要性及可行性;
(2)对项目进行水文气象及光资源调查和收资,获取光资源数据并对光伏场区光资源进行评估;
(3)选择组件及支架型式,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的装机容量、组件间距、支架型式等并计算光伏场区年上网发电量;
(4)根据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确定升压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及光伏场区集电线路方案,并进行升压变电所及光伏场区电气设计,选定主要电气设备及电力电缆或架空线路型号、规格及数量,进行架空线和地埋电缆方案比选,提出相应的工程量和占地面积;
(5)拟定消防方案;
(6)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中央控制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布置和主要尺寸,拟定土建工程方案和工程量,初步确定桩基方案(如需要);
(7)确定工程占地的范围及建设征地主要指标,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总进度;
(8)拟定光伏电站定员编制,提出工程管理方案;
(9)拟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方案;
(10)拟定职业病危害控制方案;
(11)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12)经济与社会效果分析。
(二)其它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加强现场资源收集,准确评价光资源,落实相关建设条件,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满足华能集团公司项目前期深度要求,为下阶段初步设计工作打好基础,避免因深度不够造成技术方案、概算等设计成果与初设偏差较大;
(2)前期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光伏项目用地及站区选址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拟选址用地土地性质、城镇控规调查,压覆矿、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环评、水保、水文气象等排查;配合招标人完成电力系统接入所需的技术支持等),设计审查配合、现场设计服务,光资源、气象、水文等所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
(3)按照全部可开发容量对整个场区进行总体规划,明确组件布置、场内道路和升压站建设方案,强化现场踏勘选址,排除限制因素,依据容量、电量、效益等多边界条件,提出最优方案;
(4)进行光伏场区初步勘察,完成场区各种地貌单元的勘察,完成场区各种土壤类别的土壤电阻率测试工作以及施工地质工作;
(5)经现场实际踏勘后,进行道路、线路路径选择,提出主要工程量;
(6)经发标人书面通知后,基于评估结果,确定主体施工标段工程量。
(7)详细论证项目土地性质,说明场址区域、升压站以及送出线路等土地信息。提出征地、租地范围,并结合相关标准估算征地费、租地费、以及林地资源费、恢复费等相关费用。同时,分析项目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缴税情况。
(8)报告应充分考虑当季度当地造价水平,采用华能集团公司统一财务评价边界条件(招标方提供);
(9)如项目需要自建送出线路,需明确外送线路建设方案、投资分摊及电价补贴情况;
(10)如需对道路或升压站投资进行分摊,需明确分摊比例;
(11)对受端地区电力市场消纳情况进行分析,如项目存在限电风险,需根据受端市场情况论证限电的期限、比例并给出预测结论及敏感性分析;
(12)如项目上网电价存在调整风险,根据上网电价政策调整方案测算经济效益分析,应对项目上网电量参与绿证交易的风险以及交易价格等方面进行分析、预测及评价;
(13)按照华能集团、二级公司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审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以上提供的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图形为CAD格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包含电力业务);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4个100MW及以上或2个200MW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包含可研及勘察设计一体化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项目容量、服务范围及内容等能够证明有效业绩的关键页)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3.2.2本工程拟任设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个100MW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可研咨询或勘察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任命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3其他:/。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9:00起至2021年3月2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