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 一矿矿井110kv降压站预防性试验和线路维保服务项目已被批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 一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 一矿矿井110kv降压站预防性试验和线路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NZB-XKYL-D20212-0087
2.2项目概况
2.3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 一矿矿井110kv降压站预防性试验和线路维保服务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4、服务项目:整个110kv降压站站内设备,项目有变压器常规试验、电气设备耐压试验、定值整定、定值试验、保护装置定检和主要高压电缆预试及变电站接地预试及消缺等;110kv二回路供电线路一年期维保服务,包含二回路供电线路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一年期线路维保及消缺等。
2.5、项目性质:试验鉴定和维保服务
2.6、项目地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服 务 期: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
2.9、工作要求:
(1)在试验服务期间,投标人对110KV降压站的试验服务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检测、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110KV线路运维服务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负责检测、试验发生的试验用设备和试验用电缆及所属设施等;负责线路运维所必须的绝缘用具、工器具、运输车辆、升降平台等,线路消缺所更换配件及材料必须达到出厂标准并提供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投标人负责协调当地电力公司,前往110KV线路对方侧间隔进行试验并办理相关停电、报检手续等。
(3)检测、试验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煤生字第761号、GB 50150-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国家有关电气设备试验调试标准及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4)对所有试验调试项目必须出具负荷国家相关规定资质的耐压试验报告、定值整定书及整定报告等相关竣工资料;线路运维每月出具线路巡检报告和线路消缺处置记录,并经招标人最终确认。
(5)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地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6)投标人对施工所需要的技术、图纸、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0、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1、招标范围: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 一矿2021年度110kv降压站供电系统设备预防性试验,包含整个110kv降压站站内设备,项目有变压器常规试验、电气设备耐压试验、定值整定、定值试验、保护装置定检和主要高压电缆预试及变电站接地预试及消缺等;110kv二回路供电线路一年期维保服务,包含二回路供电线路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一年期线路维保及消缺等。
2.12、招标要:求投标人于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试验项目后十日内,向招标人提交110KV降压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试验报告一式二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人合法经营和履行国家规定义务的有关证明、具备当地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试验人员必须具备高压试验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或较大的安全责任或质量事故,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仲裁或诉讼案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近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与新矿集团及权属单位发生过诉讼关系或已清退不发生业务往来的厂家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止,登录()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并打款至“标书费虚拟账号”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标书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打款至虚拟账号,虚拟账号在投标管家中完善开票信息后即可显示)。
5.2标书费打款为个人账户的,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 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4006210777-2)。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可自行登录所登记邮箱下载电子发票。
5.4报名时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必须准确,此开票信息为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及后期中标服务费专用发票信息使用,请填写后认真检查是否有误,如投标人所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错误,修正前不予开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 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帮助中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6.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可在2021年4月7 日9:10(北京时间)登录“投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
6.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安排人员跟踪开标情况,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产生的澄清等问题,如无法取得联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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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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