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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产业(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16     浏览:2    
核心提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长塘镇,顺福路以东、派福路以西、天合路以南、合福路以北。 
 
建设规模: 新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4689.68㎡(不含展示中心),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4241.74㎡,地上建筑面积150447.94㎡。地下负一层,局部负二层,地上最高17层。
 
合同估算价:72587.27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847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03月至2023年06月。 
 
2.2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中本次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包含1#至16#楼,展示中心除外)、配套设施、土方工程、地基基础、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防雷、抗震、消防、弱电、基坑支护、节能设计、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夜景亮化、标识系统;室外总平、配套绿化、园林景观、水系、道路、围墙、大门、路面铺装、供配电、备用发电机、场地平整以及消防、电梯、实训中心(2#适配中心与信创学院)建筑精装修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
 
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其中: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总平、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消防、暖通、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电梯工程等,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除展示中心外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图编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总承包。
 
还包含本项目一期(158亩,含展示中心)的园区正式外接电、水、天然气所需的设计、采购及其施工,范围为用地红线附近电力开闭所或市政公用部门允许接入点至本项目各设计接入点。(其他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1年3月30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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