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燃气启动锅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
2.2 规模: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12月28日至2022年6月28日。
2.4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燃气启动锅炉采购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燃气启动锅炉1台(集装式快装燃气锅炉及配套辅机),额定蒸发量40t/h,额定压力4.7MPa,额定温度 470℃。
2.6 交货地点: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
2.7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6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燃气启动锅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燃气启动锅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如为2019年6月1日后新取证或换证,应按照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锅炉;
3.2.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台40t/级、中压4.7MPa以上(不含高压)燃气锅炉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投运证明、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16日09时00分到2021年03月2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