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26日和2016年2月1日投入运行。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系统共8套,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上传CEMS数据的数据采集仪共8套,在线环保工况监控系统一套,脱硝系统出口氨逃逸两套,烟囱汞监测系统一套;脱硫、脱硝入出口烟气温度、压力、流量、烟尘仪、烟气湿度仪以及噪声监测仪表等设备,需对所有CEMS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数采仪系统、工况监控系统委托运维。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共8套(#1机组CEMS设施4套,#2机组CEMS设施4套)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进行日常运维。
(2)对现场8套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上传CEMS数据的数据采集仪进行运维。
(3)对一套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安装在现场的在线工况监控系统进行运维。
(4)对一套烟气汞监测装置进行日常运维。
(5)对两台机组脱硫、脱硝入出口烟气温度、压力、流量、氨逃逸,烟尘仪、烟气湿度仪以及噪声监测仪表等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按国家和青海省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的运维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CEMS数据并稳定上传。
(2)供应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定期标定用的合格标气,并按要求定期更换。
(3)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日常耗材(含各种滤芯、密封圈、音速小孔、取样管路等)的供应。
(4)开展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定期校检、维护、巡检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5)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
(6)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的运维档案建设。
(7)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
(8)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数据上传设施的维护、故障检修和备件供应(包括CEMS间的数采仪、数据线、电缆等),并定期对现场数采仪进行维护。
(9)在招标人的主系统检修(大修、小修)期间进行相应CEMS的计划检修工作,检修内容应包含:取样探头与取样管路的清理清扫检修、分析仪表老化元器件更换检修、信号线路的绝缘检查和接线紧固、修后的系统标定、对在线监测至DCS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的数据进行对比。
(10)环保工况数据监控系统的运维,对接口机、网线(光纤)、服务器、隔离器等系统设备进行维护。
(11)对一套烟气汞监测装置进行日常运维。
(12)对两台机组脱硫、脱硝入出口烟气温度、压力、流量、氨逃逸,烟尘仪、烟气湿度仪以及噪声监测仪表等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1.2.3服务期限:
计划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总服务工期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运维单位备案登记表。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资质要求
现场运维人员须具有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维资格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维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