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谟县望谟河城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字〔2020〕179号文件批准,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水利工程:本河段设计河道清淤疏浚3.53km,新建拦河坝8座(其中拦水坝3座,固定坝5座)。
生态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面积12.1364万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5.2201万平方米,总设计面积17.3565万平方米。
市政工程:改造污水管道工程7.341km。
项目
项目总投资:28016.55万元。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招标范围:河道治理工程、生态治理及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测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测)、水文地质勘测、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并负责本项目联合体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协调工作;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注: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时,以联合体成员中水利工程部分勘测设计单位为准)。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4 月 7 日 11 时 00分,地点为:贵州省 (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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