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黄白茨煤矿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乌海能源黄白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根据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的需要,在黄白茨煤矿污水处理厂对面篮球场新建缓坡斜井,方位246°,长2172.62m(其中井筒长2019.62m,硐室长153m),采用折返布置形式,开口延深100m后进行转折,于矿井主斜井、副斜井之上折返环绕一圈后,向下延深经过两次转折,接入1322辅运下山。
2.1.2 缓坡斜井断面采用直墙半圆拱形断面,净宽5.4m,墙高1.6m,净断面积20.09m2。
2.1.3 新建缓坡斜井井筒表土段71.79m巷道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砌碹支护,支护厚度400mm;基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C20喷射混凝土厚度150mm;井筒全段采用C20混凝土硬化路面,铺底厚度300mm。
2.1.4 缓坡斜井内主要硐室有行人躲避硐室、倒车硐室及避险硐室。行人躲避硐室计布置50个,共计75m,;调车硐室布置5个,共计30m;避险硐室布置3个,共计48m。
2.1.5 具体详见《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项目施工图》。
2.1.6 项目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
2.1.7 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04月2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2000米以上的岩巷井巷工程(斜井井筒建设工程(不含金属矿山),且其中正常段岩巷(不包括开口、收尾阶段)成巷达220米/月以上的施工月不低于3个月(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月度验收单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和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开竣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签字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建安B)。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同类型项目(斜井井筒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2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半年内(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书。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22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