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BY-[GK]202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榕光服饰 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3、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8、驾驶员综合实力”内容更正为“投标人配备的2名驾驶员(兼任灭火救援员)均取得B证以上驾驶证,并具有5年及以上消防现役部队或消防救援局一线灭火救援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名得3分,满分6分。须提供所在部队证明材料或消防救援局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消防部队退伍证复印件、地方驾驶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的缴交社保证明或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未提供齐全或未提供将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3、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1、人员配置3”及“13、班长综合实力”中更正如下:
(1)“②获得省级或以上消防职业培训学校颁发的《灭火救援员》结业证书;”更正为“获得消防职业培训学校颁发的《灭火救援员》或《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2)“《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和《灭火救援员》结业证书必须为真实,否则,给予相应扣分;”更正为“《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和《灭火救援员》或《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必须为真实,否则,给予相应扣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3、评标方法和标准”“注:以下技术部分证明资料中关于提供《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灭火救援员》结业证书的须在开标当天携带原件到现场核实,未携带原件到现场核实将按未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进行评议,后期招标人须再对中标人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提供虚假的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中的“《灭火救援员》结业证书”更正为“《灭火救援员》或《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本项目 本次更正内容为FJBY-[GK]2021006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榕光服饰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塘路31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陈警官、0591-87358516 83853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林海清、戴雪珍 0591-87820216/87872110-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oyi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