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 ,餐饮采购服务的地点为十二处:局机关办公楼、左家庄办公区、望京办公区、十里河办公区、潘家园办公区、管庄办公区、太阳宫办公区、十里堡办公区、来广营办公区、西大望路办公区、呼家楼办公区、团结湖办公区。 1、服务对象:采购人编制内干部职工、编制外人员及物业保安等服务人员。 2、服务项目:餐饮服务实行清包模式,由餐饮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上述十二处食堂就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主要包括: (1)干部职工食堂早、中、晚三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 (2)物业保安等服务人员早、中、晚三餐(含节假日)的餐饮制作和服务。 (3)提供自制加工食品。 3、食堂的原材料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及配送,餐饮服务供应商负责检验采购食材的数量以及质量,参考实际就餐人员数量提出采购需求,经采购人审核后进行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合同分为三期,一期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资质;(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查询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电子支付标书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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