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部办公楼食堂、公寓托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部办公楼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900号,占地面积5001.5㎡,总建筑面积22910.56㎡,建筑总高度68.3米,地上16层,地下二层2层,于2012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用于本部及所属直属公司约400人办公使用。
(2)本项目招标范围: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部办公楼食堂、公寓托管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公司单身公寓及周转房的日常管理、用品配备、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安全管理等;办公楼职工食堂每日三餐的制作,内部接待餐宴会制作与服务,原材料采购,窗口外卖服务、职工小超市物品采购销售与制作、保洁卫生、消防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器具配置、零星维修服务等日常工作,服务期为2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项类似服务项目(物业或食堂)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8日9:00起至2021年3月2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