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河东中继泵站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
2.2 规模: 本工程属于多层戊类工业建筑,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5.88米,总建筑面积1454.42m²,建筑基座面积999.68m²,抗震设防烈度8度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3 建设工期:暂定 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 。
2.4 招标范围及要求:
中继泵站机房基础开挖、墙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层、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工艺、给排水、通风、电气、控制等系统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内容。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及《城镇供热管网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014等标准及规范施工要求。
2.4.1 现场施工:
中继泵站基础开挖、墙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层、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内容,以及循环水泵、除污器、供回水管道、弯头、阀门等设备安装、调试等;及泵站建设时需拆除和恢复部分园林绿化、树木等。
2.4.2 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由中标人承担。
2.4.3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及保修工作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供热管网(DN1000及以上管道)施工业绩和至少2项中继泵站或换热站设备安装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管径、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8日9时起至2021年3月27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