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浙江省 2020年邮政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标包1、标包3)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为ZJPOST-FW-20007,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浙江省 2020年邮政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标包1、标包3)进行二次招标。
2.2招标项目一览表:
标包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租赁数量(辆) |
每辆每月最高租金(元) |
拟中标供应商数量 |
合同期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由所有中标供应商平均承担) |
一 |
4-5立方微面纯电动 整体型厢式车 |
442 |
2100元 |
1-5家 |
3342 |
150 |
三 |
10-13立方纯电动 整体型厢式车 |
50 |
3200元 |
1-5家 |
576 |
27 |
2.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金额为3918万元。
备注:采购额以实际订单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期限:省公司签订框架合同有效期2年,或至集团公司下次采购结果公布为止,每辆车订单租赁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6交货期限:投标人原则上在 30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完成车辆改造、上牌、保险等必要工作。
2.7需求
2.8车辆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3.2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投标人须是车辆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授权开展销售、租赁业务的经销商。
3.4拟提供租赁车辆须为投标人的自有车辆。
3.5投标人近两年内应具有销售、租赁同样或类似车辆的业绩。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列入浙江省邮政 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4.1
4.2标书购买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将标书费电汇或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取得汇款单、转账记录等相关支付凭据的复印件,交与采购人,作为标书费缴纳凭证;标书费用的发票在开标当天交回投标人。
4.5银行账户:
银行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
法定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天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