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金川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坝址距下游金川县城约13km,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场址位于大渡河右岸支流新扎沟汇合口以上长约1km的河段上。自工程区沿G248(原省道S211)线北行36km至双江口、后接国道G317线可到达成都,坝址处距成都全长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装机容量为86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21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右岸泄洪放空洞等组成。泄水建筑物由右岸2孔开敞式岸边溢洪道和1条泄洪放空洞组成。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采用岸塔式进水口,单机单洞引水,地下厂房布置4台机组,尾水洞采用“两机一洞”式布置。导流洞布置在泄洪洞右侧,截流后汛期泄洪洞联合导流洞参与导流。
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由电站进水口、引水隧洞、地下厂房、主变室、尾水闸门操作室、尾水隧洞、尾水渠和地面GIS开关站等组成,引水系统采用“单机单洞”、尾水系统采用“两机一洞”的布置格局。发电厂房采用“中部式”布置。金川水电站可研总工期为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6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7个月,完建工程工期9个月,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63个月。
2.1.2 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包括:
(1)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如下表: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101 |
一般项目 |
102 |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
103 |
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 |
104 |
桥机及起吊设备安装工程 |
105 |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安装工程 |
106 |
电气一次设备安装工程 |
107 |
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工程 |
108 |
电站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
109 |
电缆安装工程 |
110 |
电站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111 |
电站给排水系统安装工程 |
112 |
调试、启动及试运行 |
注:承包人要全权代表发包人负责金川水电站消防工程的报建以及整个电站的消防工程检测、验收工作。应确保建设过程符合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并通过验收。
(2)与本标有关但由其它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
1)大坝溢洪道工程土建标规定的埋 件;
2)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标中规定的埋件;
3)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标中的压力钢管安装;
4)导流洞工程土建标中规定的金属结构设备及埋件;
5)泄洪放空洞土建标中规定的金属结构设备及埋件;
6)金属结构设备安装标;
7)各项机电设备制造标;
8)机组性能试验和机电设备特殊试验;
9)其它设备安装标。
2.1.3 计划工期
本标工程的工期为:2021年9月30日前进场,2021年12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前首台机组发电,2025年9月30日前四台机组全部发电。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同时具有以下项目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运时间以72小时试运行完成时间为准):①安装过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②安装过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和GIS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持有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10年(201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担任过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持有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近10年(201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担任过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持有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2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