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多功能馆及屋面工程建设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多功能馆及屋面工程建设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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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及施工图的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进行后续质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防水、屋面运动场、室内多功能馆建设(包括装修装饰、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消防、信息弱电智能化、 安防等专业工程)等施工内容。
2.5 建设/项目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福清核电生活区。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70个日历天,其中屋面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多功能馆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项目计划从2021年05月1日开始,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乙级及以上)以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乙级及以上)。
(b)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c) 在投标截止日前近2年未发生1人及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做出明确承诺。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8年至2020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标人没有被国家、行业、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其他要求:人员要求:
(a) 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与乙方建立合法用工关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 安全管理人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9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8时00分—2021年03月23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