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色能源示范项目海水水质全分析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绿色能源示范项目海水水质全分析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拟采用反渗透膜法或蒸馏法海水淡化技术制取淡水,需要对海水取水口附近的海水水质进行监测,为海水淡化系统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2.4 招标范围
(1)对海水取水口进行为期一年的海水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2)取水口海水水温、海水盐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油含量等的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除此之外还包括最高、最低及潮间潮位时的海水盐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油含量等的监测。
(3)在海水水质监测工作中做好质量控制,并进行质量控制情况说明。
(4)对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海水水质达标或超标分析、阴、阳离子平衡分析、海水水质稳定性和变化趋势分析并形成报告。
(5)承办三次评审会:两纲评审、中间成果报告评审、最终成果报告评审。
2.5 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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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服务期限
(1)合同正式生效后1周内,提交经评审的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
(2)合同正式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中间成果报告;
(3)合同正式生效后12个月内,提交水质监测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报告。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备省部级(以上)单位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 (近八年)投标人须承担过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7时30分—2021年03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