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三级电站#1机组转轮室、尾水管、导水机构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古田溪水力发电厂由四个梯级水电站组成,共8台机组,设计总装机容量324MW。厂部设在古田县城东街道,其所属场、站分布在古田、闽清两县,绵延30余公里。其中,三级电站位于闽清县高洋,坝后式电站,1号机为轴流转桨式机组,型号:ZZ5KN35-LJ-33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三级电站#1机组转轮室、尾水管、导水机构改造 |
更新三级电站1号机的转轮室、尾水管、导水机构。 |
500 |
工作内容包括:(1)转轮室、尾水管更新改造部分加工图纸设计绘制、制作、施工方案编制;(2)#1机转轮室、尾水管(含进人孔门)更新改造部分拆除;(3)现场调整、安装、焊接、全面探伤检测;(4)灌浆;(5)更换所有导水机构零部件;(6)更换水导轴承,改进水导轴承结构和冷却方式;(7)更换主轴工作密封及检修密封;(8)包括以上项目的现场勘测、测量、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保险、交货、安装、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以及对买方人员的培训服务、设计联络和产品中间组装监督、监造、出厂验收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级电站#1机组转轮室、尾水管、导水机构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应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水力发电设备设计、制造的能力。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近6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设计、制造过1台套轴流转桨式机组且转轮直径不小于330cm及以上的水轮机改造项目或类似工程业绩,且可靠运行一年及以上经验的说明资料或用户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8 14:07到2021-03-24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8 14:07到2021-03-24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