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永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冷却塔隔声屏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永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冷却塔隔声屏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126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永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冷却塔隔声屏EPC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声屏障的整体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土建基础(含桩基)、钢结构安装、声学设备安装、配合环保验收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等。
设计范围包括声屏障初步设计(含声学模拟设计、土建结构设计、效果图设计等)、声屏障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
投标方对以上设备的技术规范负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书编制、参与技术评标、合同谈判、技术联络与配合等工作以及声屏障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及验收等。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工期:日历天数2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火电发电机组降噪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发电机组降噪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发电机组降噪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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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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