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电厂新建大件物资仓库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JA202106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电厂新建大件物资仓库项目第三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鄂州电厂新建大件物资仓库项目第三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鄂州电厂新建大件物资仓库项目第三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及人员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通过完(竣)工验收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m2且单跨跨度不低于15米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完(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证明总建筑面积及单跨跨度信息);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为投标人),且在上述第(2)项业绩要求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23日09时00分到2021年3月2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电厂新建大件物资仓库项目第三次招标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厂内工程地点位于电厂油泵房旁(原鄂州电厂花房),原有花房已搬迁,场地内存在一栋约400㎡左右的单层砖混结构房屋,需进行拆除;地面铺有彩色花砖等。
大件物资仓库建筑面积约为3411.55m2,柱距7.8m,柱顶标高11.8m,建筑高度13.5m,共设置4台5t行车,行车轨道顶标高为8.5m,为双跨轻钢结构厂房。主框架采用实腹式H型钢,主材材质采用Q235B钢,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屋面板采用0.426mm蓝色HV200单层彩钢板,1.2m以下采用240mm厚砖墙,并涂刷灰色氟碳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由招标人提供全套施工图,施工图设计指定区域内的全部内容均属于本标段的工作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混凝土、土石方挖填、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
(2)主体工程(钢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地面、抹灰、外墙、门窗、吊顶、饰面板、饰面砖、地砖、墙砖、涂饰、隔墙、细部);
(4)屋面工程(基层与保护、防水与密封、保温与隔热、瓦面与板面、细部构造);
(5)消防工程(室内外水消防系统等);
(6)建筑电气工程(室外电气、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和防雷及接地、综合布线系统等;不含行车的采购及安装);
(7)室外工程(道路、场平、土石方挖填、室外给排水管网、花房及原硬化地面拆除等),其中室外给排水管网包括雨水、给水及管沟、检查井等;
(8)其它配合工作(行车安装等配合工作)。
上述工程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文件。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5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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