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贮灰场灰坝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灰格主坝、子坝加高5米,采用灰渣筑坝,部分坝基处理采用风化砂石碾压,灰坝除灰管路相应加高。2.针对灰坝现有情况进行坝体修复,对泄漏点进行压土夯实,重新铺设土工膜土工布及护坡板。3.对3灰格坝底重新铺设土工膜、土工布,外用200mm厚粘土压实,达到储灰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
|
贮灰场灰坝改造工程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贮灰场灰坝改造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项灰场新建或加高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签订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9 17:10到2021-03-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9 17:10到2021-03-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