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涪江公司“8.17”灾害白马管理中心河道整治及沿河挡墙修复工程已由上级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火溪河系涪江上游左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岷山山脉南支摩天岭的北侧,河源大致由南向北流,至大窝凼则转为由西北向东南流,在平武县城以上9km的铁龙堡处汇入涪江,全流域集水面积1494km2,干流河道长114km。
白马中心位于白马乡场镇中部,为南北两山所夹的平坦谷地,属火溪河河谷的一级阶地,中部被场镇道路分隔为南北两部分。营区基地内西高东低,基地外部依山傍水,树木葱郁、环境优美。毗邻白马藏乡场镇,南临平武县火溪河畔,交通较为便利。营区三边围墙为砖墙,一边为沿河景观木栅。沿河方向围墙长度约380m,垂直河流方向围墙长度约200m,基地高程约2154.00~2150.00m(沿河方向),见图1.2-1。
“8.17”灾害导致白马管理中心淤积大量砂石,树木、绿化、照明全部被毁;供水、供电、排污、排水等系统被毁;沿河栏杆、人行栈道被毁,围墙局部冲毁;临河电缆沟被毁,电缆损坏。所有建筑物过水,最高进水深度约2m,建筑的外墙、装饰、地暖、地板、家具、电器、器材等被冲毁破坏;地下车库完全被淹。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白马管理中心段河道清淤,沿河挡墙修复及管理中心上下游围墙修建等。
计划工期: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共9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3.2.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个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一个合同中,施工项目中所含混凝土挡墙工程量不少于1000m³(须提供合同工程量清单,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财务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 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有本单位连续任职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如属国家体制改革无社保,需提供单位证明文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22日9:00起至2021年3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