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矿用无人驾驶自卸卡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锡林河2021年2月矿用无人驾驶自卸卡车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矿用无人驾驶自卸卡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段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矿用无人驾驶自卸卡车 |
额定载重量:91-110吨 |
台 |
24 |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联合试运转条件。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采用出厂原装无人驾驶线控化底盘(非改造) |
无人运输管理系统 |
露天矿无人驾驶平台,辅助作业及管理系统,高精定位子系统,路侧单元子系统 |
套 |
1 |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无人驾驶卡车整车的维护、保养、故修工作、3次整车大修(含所有材料配件及轮胎费用)。 |
年 |
10 |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额定载重量≥ 91吨的矿用自卸卡车的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31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