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上级机构的授权证明。
(二)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投标人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承诺结算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②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③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期内;④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提供承诺函即可,但招标人保留对承诺内容的现场或远程查证权利,若查证结果与承诺不一致,以查证为准)。
(四)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