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4、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当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5、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的投标报名,投标产品应涵盖投标人所投标包的全部规格型号的产品,只提供其中部分型号产品的投标不被接受。
2.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CMA及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招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壁挂式、柜式、嵌入式这三类产品每种类型应至少提供一个投标型号的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
2.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名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自有主要生产设备和产品检测设备清单,以及自有焓差实验室等测试条件的证明材料 。
2.9、投标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2.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11、本次招标将在评审前依据测试技术要求对投标人样品的关键指标进行测试,投标人应在送样截止时间前将检测产品送至指定检测地点,不能按时送达的、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样品的、不能参与及配合检测的、测试不合格的均不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