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非生产综合服务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
工程规模:2021年非生产综合服务劳务外包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外包用工项目
1.公寓服务
2.文体中心服务
3.游泳管救生员
4.园林绿化
5.办公楼保洁
6.更夫
7.中心运输服务部监控管理
8.招待所服务员
9.厂区经警
10.环卫员
11. 经理部收发
12. 经理部消防驾驶员
13.综合服务中心运输服务部驾驶员
14.综合服务中心运输服务部修理工
总计用工人数74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有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企业;
(2)专项资质证书(劳务派遣许可证)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为履行本合同,投标人必须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2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