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超超临界机组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带式输送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的西乌珠穆沁旗的白音华苏木境内。建设规模:规划容量 6×660MW,本期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0 年 8 月,计划竣工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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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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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暂定 2021 年 11月。 |
2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带式输送机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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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状态(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投标辅机设备相应加工制造能力的制造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8 年内应至少具有 3 个及以上项目(6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在国内近 8 年内(2013 年 1 月 1 日-截开标当日)有 1 年以上运行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判定以 2013 年 1 月 1 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投运证明:判定以项目机组 168 小时试运行时间满 1 年以上为准)。 1)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4、其他要求: 1)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外购件)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应仅能有一个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则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即按在资质、业绩、技术指标等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的原则认定其中一家代理商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其他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带式输送机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