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佛冈)产业园中心区邻里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广佛(佛冈)产业园中心区邻里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41821-47-03-02000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本项目监理费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 >2.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邻里中心(一期)主要建设本项目内容为员工宿舍,由商业配套和员工宿舍及其它配套用房组成,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其中员工宿舍占58690平方米,建筑限高为100米。 >2.1.3 工程建设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2729.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028万元。 >2.1.5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2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2.2.3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 年。 >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52.85万元。3.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 )或(2)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香港企业单独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监理:建筑测量(不分组)。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 投标人自2017年1 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 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确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 >3.7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
>4.1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5.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 年 3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4 月15 日15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3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4 月15 日15时 00 分。投标人通过 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