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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1-03-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24日 18: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启动日期以采购合同中约定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非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2.联合体投标时,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同时有大型、中型和小(微)企业时,联合体中中型和小(微)企业所承担的项目份额占比应>30%(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所承担的该部分份额占比应≥60%);(2)联合体中同时有中型和小(微)企业时,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所承担的项目份额占比应≥18%;(3)联合体中均为小(微)企业时对项目份额占比不作要求。
注:①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名。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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