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丰海上风电场2021-2024三年物业管理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后勤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司乘服务、垃圾清运、场区绿化维护及物业修缮等。
规模: 400MW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服务期为2021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共计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3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物业管理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复印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3 月25日14:00起至2021 年 4月 2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