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规划、水光风互补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贵州镇宁等1000MWp水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贵州省镇宁县六马镇八大村、简嘎乡岜怀村、翁元村、扁担山镇革老坟村、三甲村、良田镇乐运村、马口洞村和普定县补郎乡大田村、木浪村、石阶路村,总规划面积约29156亩。镇宁县地块距镇宁县城9~70km,境内有S50、S55等省道通过,地貌以山地为主,场址区海拔高程在356m~1678m之间,对外交通较便利。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国家不允许使用的林地等敏感因素,规划开发模式为集中式并网光伏发电站,受地形条件等制约性因素影响,项目分多块区域分期开发,初估规划装机约840MWp(本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具体装机容量,均以规划和可研成果为准,下同)。普定县地块距普定县城直线距离12~19km,地貌以山地为主,场址区海拔高程在600m~1800m之间,有G321国道、S55、S80等省道和乡村道路到达光伏场区附近,对外交通较便利。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国家不允许使用的林地等敏感因素,开发模式为集中式并网光伏发电站,受地形条件等制约性因素影响,项目分多块区域分期开发,初估规划装机约160MWp。
(2)贵州安顺西秀区新能源规划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属政府委托项目。西秀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型气候,极端最高温为34.3℃,极端最低温为-7.6℃,年平均气温在13.2℃~15℃之间。四季分明,全年日照数在968~1309小时左右。排除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国家不允许使用的林地等敏感因素后,可用地约18万亩,茶园约10万亩。规划开发模式为新能源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发展,主要包括:风光集中式并网发电站、分布式发电站,光伏+(农光、茶光、渔光、园光等)。规划通过后,项目分多块区域分期开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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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镇宁等新能源规划、水风光互补项目 |
贵州镇宁等新能源项目规划、水光风互补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按照《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6-2018)、《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 -2018)》和《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NB/T31098 -2016)规定进行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专题专项工作,相关配合服务工作等。 镇宁县全境风资源评估、风电规划选址、测风设施建设及测风方案等,编制相关报告和评审、批复工作。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镇宁等新能源规划、水风光互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7.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来(2016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单个总装机容量3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并提供投标人出具的、经社保机构证明的、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两年本人社保缴费证明。
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9.其他要求一: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以下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其他要求二: (6) 在最近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2 16:20到2021-03-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2 16:20到2021-03-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