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丰电厂除盐水系统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华北公司衡丰电厂除盐水系统改造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市西近郊。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有#1、#2机组即2×330MW等级,由纯凝机组改造成的抽凝机组。衡丰公司基建时配套建设以自备深井水为水源的除盐水生产系统。
目前南水北调长江水已覆盖衡水市区,衡水市要求关闭自备深井,公司生产用水全部使用地表水,为此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需要新建原水预处理系统,以地表水替代自备深井水生产除盐水,同时对原除盐水生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改造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新建一套深井水替代改造系统,一套除盐水预处理系统,一台除盐水箱,原反渗透装置等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等。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除盐水项目 EPC总承包(含采用机加池或高密池或沉淀池+过滤+超滤水处理工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31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