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宝安区创华路10号办公楼食堂食材一项目的简易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信息:
1、项目 2、项目编号:SZZZ2021-QA0027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 2、联系人和 3、联系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单位 2、联系人和 3、联系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宝安区创华路10号办公楼食堂食材一项目采购公告 2、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3、行业划分:餐饮业 4、预算金额:人民币72.9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2.9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宝安区创华路10号办公楼食堂食材一项目 1 项 本项目预计需要采购蔬菜13.5万元、水产品加工16.2万元、畜禽肉及其他农产品43.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 1、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成交、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3、截至评标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每日9:00-12:00时,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 (2)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ztzszzz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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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