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榆林能化 年产50万吨(一期年产10万吨)聚甲氧基
二甲醚项目雨水暂存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21B023P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煤业榆林能化 年产50万吨(一期年产10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雨水暂存池工程施工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1B023P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工程概况:兖州煤业榆林能化 1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需新建雨水暂存池(01483);本主项含水池容积为10000m?,水池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06.10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 年产50万吨(一期年产10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雨水暂存池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内容。(具体施工详见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10天,按规定工期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机械、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相同规模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3项。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 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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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