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州正达实业投资 的委托,对汉江路388号(国宏地块)房屋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标底价: 591000元。(评估价634800元,招标人补贴文明施工费43800元,冲抵招标人补贴的文明施工费后,标底价591000元)。
3.位置面积:位于新澡港河以东、汉江路以北,建筑物面积约6400平方米。
4.项目工期:30天。
5.项目内容:项目范围内所有构、建筑物(包括门头)、地坪、附属设施拆除破拆以及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绿植清除。
不包含临新澡港河围墙和临汉江路围墙。
6.拆除工艺:采用机械化合理拆除。
7.验收标准:完成所有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绿植清除、全面覆盖,地块围墙围挡牢固、公益广告宣传牌符合常新住建[2020]18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设置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拆除”或“建筑物拆除”或“爆破与拆除工程”或“非爆破性拆除工程”,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类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来(开标当日往前推两年)承接过单项合同拆除面积≥5000㎡的房屋拆除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所载面积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上述指标的,则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 投标企业人员配备要求:
(1)申报一名
(2)申报一名项目经理,主要负责现场拆除工作的开展和实施。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申报一名安全员,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
(4)上述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
已在招标人其它未竣工项目中担任
施工期间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2)近3年内与招标人有诉讼关系或与招标人存在争议未解决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近1年内负责实施的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提醒:1.电汇或网银备注摘要中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个人汇款注明单位简称;2.投标人应在上述
②现场领购:投标人应提供领购申请表(格式自拟),在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综合办领购招标文件。
③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4月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
2. 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行勘查现场。招标人对本地块所作的说明资料和提供的拆除面积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以踏勘时现场的实际状况为项目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常州 资产10KV光阳变地下电缆,从恒通厂区分别连接至光星厂区、邮政公司、调峰电厂等线路,招标人已申请重建,在供电公司未进场拆除前,中标单位必须查明电缆走向,注意施工安全。
4.本次招标事项若有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 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账户
收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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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zc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