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木里河卡基娃及立洲水电站地震台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 一、招标条件 四川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四川木里河卡基娃及立洲水电站地震台网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招标人为四川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179.4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卡基娃及立洲水电站地震台网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近5年(2016年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设备(软件)安装、调试,且工程已正式良好运行,台网运行率不低于95%(提供行业主管单位证明)。 8.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从事地震监测台网相关工程的业绩且具有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经历;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担任地震监测台网相关工程技术负责人业绩;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6 11:00到2021-04-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6 11:00到2021-04-0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