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泄洪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甘孜州巴塘县、白玉县;西藏昌都市芒康县、贡觉县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泄洪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拉哇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坝址左岸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拉哇乡,右岸为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朱巴笼乡,是金沙江上游13级开发方案中的第8级,上游为叶巴滩水电站,下游为巴塘水电站。 拉哇水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7.6万km2,多年平均流量861m3/s。水库校核洪水位为2706.82m,水库总库容为24.67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702.00m,相应库容23.14亿m3;死水位2672.00m,相应的死库容为14.9亿m3;调节库容8.24亿m3,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电站装4台500MW机组,总装机容量2000MW。 枢纽采用河床布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布置地下输水发电系统、2条溢洪洞、1条泄洪放空洞、2条导流隧洞的枢纽布置方案。右岸各洞室进水口从左至右,依次布置电站厂房引水隧洞进水口、泄洪放空洞进水口、2条溢洪洞进水口和2条导流隧洞进水口。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式布置,主厂房、主变室两大洞室平行布置;引水隧洞和尾水隧洞均采用“一机一洞”布置。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709.00m,最大坝高239.00m。大坝施工采用隧洞导流方式,2条导流隧洞布置于右岸。工程施工布置必英沟、曲引朗沟2个弃渣场(转料场)。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2.3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1年6月15日开工,2027年7月31日合同工程全部完工,总工期73.5个月。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泄洪系统工程】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两个企业均应满足第1、2条要求。 3.3 200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开挖断面尺寸大于200m2泄洪(溢洪)隧洞施工业绩(已完工或正在承担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牵头方的业绩须满足第3条要求。 3.4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累计担任过5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2)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累计担任过3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项目泄洪(溢洪)工程的总工或副总工或技术部门负责人,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3)项目副经理中设置1名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专管承包人所辖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必须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批准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副经理经历; (4)项目副经理中设置1名分管合同副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总经济师或分管合同副经理的经历; (5)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如因国家重大政策(机构)调整造成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关于人员从业单位的证明文件,并附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8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已被列入公司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方的合同份额占比大于另一方。 由两个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应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5 14:22到2021-03-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5 14:22到2021-03-3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