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 海门电厂1号机组海水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工程设计和填料、海水喷淋层、曝气风机、曝气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和填料、海水喷淋层、曝气风机、曝气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海门电厂。
2.2 规模:1×1000MW。
2.3 建设工期:2021年5月1日-6月5日。
2.4 标段划分: 海门电厂1号机组海水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工程设计和填料、海水喷淋层、曝气风机、曝气装置采购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海门电厂1号机组的海水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工程-设计及喷淋层、填料、曝气风机、曝气装置等。
2.6 交货地点:华能海门电厂。
2.7 开始交货时间:2021年5月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容量等级火电机组海水脱硫系统设计或EPC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不允许转包。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30日9:00起至2021年4月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