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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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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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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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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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处理系统 |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处理系统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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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 |
带式输送机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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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式循环冷却水泵低加疏水泵疏水增压泵旋转滤网清洗泵 |
闭式循环冷却水泵低加疏水泵疏水增压泵旋转滤网清洗泵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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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厂用变压器 |
高压厂用变压器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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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动备用变压器 |
起动/备用变压器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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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式真空泵 |
水环式真空泵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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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水热交换器 |
水-水热交换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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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制冷系统设备 |
集中制冷系统设备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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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煤系统微雾抑尘系统 |
输煤系统微雾抑尘系统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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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锅炉 |
启动锅炉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2套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锅炉补给水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能力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处理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2套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带式输送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带式输送机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带式输送机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闭式循环冷却水泵低加疏水泵疏水增压泵旋转滤网清洗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闭式循环冷却水泵、低加疏水泵、增压泵、旋转滤网冲洗水泵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闭式循环冷却泵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高压厂用变压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高压厂用变压器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台220kV及以上等级、63MVA及以上容量电厂或变电站变压器设备的投运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起动备用变压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启动备用变压器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台220kV及以上等级、63MVA及以上容量电厂或变电站变压器设备的投运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水环式真空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真空泵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水环式真空泵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水-水热交换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热交换器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水-水热交换器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集中制冷系统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制冷系统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集中制冷系统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输煤系统微雾抑尘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运煤系统干雾抑尘装置的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同类型设备的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启动锅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燃油启动锅炉设备的资质和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台蒸发量35吨/小时、出口额定压力1.25MPa及以上的火电机组燃油启动锅炉项目有效合同业绩或投运证明;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A);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9 08:30到2021-04-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9 08:30到2021-04-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