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霞浦核电项目岩土工程勘察专题技术服务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任务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5年( 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至少具有3项核电或类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专题报告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近 5 年(2016年1月1日至今) 应至少担任过1项核电或类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经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范围页、合同签字页等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3 月 30 日9:00起至 2021 年 04 月 08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