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德河流域防汛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03/29 15:40:43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德河流域防汛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德河干流段(智力岛路-田海路以南现状排水通道)及鲁商蓝岸下游段(火炬路-德河干流)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河道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81250000元 | 工程造价: | 63231945元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 | 工程规模: | 5.37公里 |
计划文号: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青高新经发[2020]247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青高新经发[2020]247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玉明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686933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玉明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686933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林宏茂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965569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项目范围包括德河干流段(智力岛路-田海路以南现状排水通道)及鲁商蓝岸下游段(火炬路-德河干流),总疏浚治理长度5.3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及景观工程。 2、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以及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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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应满足有下列条件之一: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3、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2、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具有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不体现专业,需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4、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投标人应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成员数量限定为2 家。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无须具备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或商务标评审中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1)设计:单项合同设计费15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或市政工程的设计项目。(单独的绿化、亮化除外) (2)施工:单项工程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或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单独的绿化、亮化除外) (3)设计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或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的绿化、亮化除外)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静园路 8 号)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04-20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静园路 8 号)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1-04-20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68686191,通信地址: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静园路8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