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部分)中心应急避护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部分)中心应急避护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3)获得职称证的年限大于10年的得1分;少于等于10年的得0.5分。(获得职称证的年限以职称证的发证时间起算) >本项最高得3分。 >质量负责人 >3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1)拟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得1分; >(2)获得职称证的年限大于10年的得1.5分;少于等于10年的得1分。(获得职称证的年限以职称证发证时间起算) >本项最高得3分。 >安全负责人 >3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1)拟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得1分; >(2)获得职称证的年限大于10年的得1.5分;少于等于10年的得1分。(获得职称证的年限以职称证发证时间起算) >本项最高得3分。 >造价负责人 >1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拟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1分。 >其他管理人员 >4 >除以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的其他管理人员配置中具有建筑类工程师技术职称5人(或以上)的,得1分;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的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能由同一人兼任。 >二、企业资信(6分) >类似工程业绩 >1.8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有25项以上的,得1.8分;有21-25项的,得0.8分;有11-20项的,得0.4分;有1-10项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 >1.8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有10项以上的,得1.8分;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有6-10项的,得0.8分;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有1-5项的,得0.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财务情况 >1.2 >投标人近3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0,40%]的,得1.2分; >投标人近3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40%,50%]的,得0.6分; >投标人近3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均在(50%,60%]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 >1.2 >投标人自2015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连续5年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0.6分; >投标人自2015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连续3-4年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0.3分; >投标人自2015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连续1-2年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获得市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连续20年或以上的,得0.6分,连续获得15-19年的,得0.3分;连续获得10-14年的,得0.2分;连续获得1-9年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合计 >20 >
>本项最高得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