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数据更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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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 10: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安市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系统(城六区及郊区县的住宅用房, 城六区的商业、办公用房、独院、地下室、车库车位)基础数据库和基准价格体系建设及月度更新补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期限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由采购方根据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签署下一年合同,合计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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