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北七家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监控大屏幕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北七家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监控大屏幕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七家 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验楼
2.2 规模: 北七家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监控大厅面积约580㎡,包括监控区、会议区以及办公区三个区域。
2.3 建设工期: 北七家智慧运维中心装修工程预计4月1日开工,5月31日竣工。投标单位设备需根据装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设备进场,在5月31日前完成投标设备安装及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 北七家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监控大厅的大屏幕显示屏、会议室大屏幕、视频会议系统及其配套辅助设备采购,具体设备采购见设备采购清单。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2套LED大屏幕显示屏(采用微距背投网格化显示LED技术)、1套会议系统及其辅助管理系统等设备。具体采购设备名称、要求见设备清单。此外,设备供货到现场后的组装和调试并确保整套系统满足技术要求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等均在本标段范围内。
2.6 交货地点:北七家 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验楼
2.7 交货期:预计5月中旬,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达到优秀(CS4)级及以上或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项金额500万以上的监控大厅或指挥大厅等同类型设备供货或系统集成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关键设备页)。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3 月 30 日9:00起至 2021 年 4月 8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