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环保集团北部污水厂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污水处理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预计在2021年-2022年80%左右含水率污泥量将到达330吨/日(污泥产生量随季节变化有50%波动),为促进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无害化和稳定化处置,保证污水厂安全稳定达标运行,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招标。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北部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收集并运输到污泥处置地点,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稳定化处置与利用,投标人负责投资污泥处置设施,负责污泥处置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同时持续确保整个合作期内安全处置双方约定的污泥处置量,污泥处置与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人不承担污泥运输、处置过程中技术、安全等责任,也不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北部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收集并运输到污泥处置地点,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稳定化处置与利用,投标人负责投资污泥处置设施,负责污泥处置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同时持续确保整个合作期内安全处置双方约定的污泥处置量,污泥处置与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人不承担污泥运输、处置过程中技术、安全等责任,也不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服务期: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6月3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可进行污泥处置的批复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环评文件和环保验收手续。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300吨/日及以上污泥处置(掺烧或生物法)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07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