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内蒙古巴盟大基地标段四4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内蒙古巴盟大基地标段四4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168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由国能淖尔(巴彦淖尔)新能源 投资建设。该公司由新能源 和内蒙古淖尔开源实业 合资成立,新能源公司控股,其中新能源占股85%,内蒙古淖尔公司占股15%。本项目规划容量为400MW,装设单机容量3.2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低温型)不超过122台,轮毂高度不低于95m,叶轮直径不小于150m;配套建设220kV第一升压站,升压站建设容量600MW。风电发电机组升压后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第一升压站,通过单回220kV线路接入海力素500kV汇集站,再通过单回500kV线路汇集至杭锦旗伊和乌素500kV汇集站后,再通过单回500kV线路一起连接到上海庙换流站。
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购内容要求为:采购所需的成套的风电机组(含基础锚栓及配套装置),电梯,自动消防以及的智能风电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并包含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规格、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交货
交货期:2022年6月。具体供货计划以招标人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2.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5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和/或型式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报告,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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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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