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丰扩建100MW项目海上风电在线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需要采购华能大丰扩建100MW项目海上风电在线监测技术服务,可以提供华能江苏大丰扩建100MW海上风电项目附近海域相关海水监测数据。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盐度及浊度、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亚硝氮、硝氮、磷酸盐、总氮、总磷。
通过 大丰扩建100MW项目海上风电在线监测技术服务,提供水体主要水质参数全时段、全天候、连续监测数据,为生态修复的效果等提供更具时效性的数据支撑。数据报表需每月提供一份,每年度需提供该年度报告。
服务期: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验收后三年。
规模:大丰扩建100MW海上风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根据《大丰扩建100MW项目环保生态补偿修复方案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需开展工程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全程监控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对生态修复总体效果进行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以来1项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海洋环境在线监测技术服务或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相关业绩合同,并提供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2.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31日9:00起至2021年04月0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