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谈判邀请书(二次)
(招标编号:2021-JL0803-F1001(TC219W00K))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物业服务【重新招标】(招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注册资金20万(含)以上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1日08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09日16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服务需求标准 | 服务起止期 | 备注 |
1 | 物业服务 (炮苑花都) |
平方米 | 152377 | 见谈判文件 | 合同生效日起1年 | |
2 | 物业服务 (美林逸墅) |
平方米 | 111062 | 见谈判文件 | 合同生效日起1年 | |
3 | 物业服务 (东方御景) |
平方米 | 173305 | 见谈判文件 | 合同生效日起1年 | |
说明 | 1.本项目不分包,报价人须对所参与包内所有服务项目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项目服务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咨询电话18811547188;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注册资金20万(含)以上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五)报价人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采购服务的相关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 年 4月 1 日至 4 月 9日(08:00—11:30, 14:30—16:3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