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公司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茂顶河泥石流沟治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茂顶河泥石流沟治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174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工程概况
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75.5km,东南距得荣县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甘孜州310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是西电东送骨干电源点之一。坝址多年平均流量990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313亿m³。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死水位2294m,设计洪水位2303.42m,校核洪水位2305.89m,总库容约8.47亿m³。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3.19亿kWh。枢纽工程由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水建筑物、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及过鱼设施等组成。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13m,右岸地下电站安装4台600MW水轮发电机组。
本次招标实施的项目包括茂顶河泥石流治理、施工供水系统、综合仓库、弃渣场(包括茂顶河弃渣场、表土堆存场)、茂顶河排导槽桥等。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
1)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维护、管理及移交。
2)承包人在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完工后,应结合泥石流监测对茂顶河进行永久性安全监测,埋设必要的应力、变形和水力学等的观测仪器设备,并定期提交监测成果。本标段合同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永久安全监测交付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承包人。
3)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完成由承包人负责的物探检测。
4)本标段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本合同完工后,将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指定其他承包人,其中排导槽需投运后经过一个汛期方可进行验收。
5)茂顶河泥石流治理工程关键技术及模型试验研究。
6)茂顶河泥石流水力学原型监测。
(2)茂顶河河口原有桥梁拆除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茂顶河河口原有桥梁的拆除,并负责跨茂顶河排导槽新建桥梁施工期间羊拉公路保通措施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保通方案由监理人审批后实施。
(3)跨茂顶河排导槽新建桥梁工程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跨茂顶河排导槽新建桥梁的施工、维护和管理。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跨茂顶河排导槽新建桥梁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承包人,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由本标负责。
(4)施工供水系统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前期施工供水系统相关的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管道采购及安装、钢结构制作与安装等所有项目的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及移交。施工供水系统分二期建设,施工供水系统厂区占地面积6125m²,总建设规模38000m³/d,一期供水规模为8400m³/d,一期建设内容包括金沙江取水泵站,取水泵站至施工水厂的原水管道、永久过坝隧洞起点至施工水厂预埋管道工程、施工水厂工程及配水管道工程,其中永久过坝隧洞起点至施工水厂预埋管道工程、施工水厂工程及配水管道工程按总规模一次建成,取水泵站与取水泵站至施工水厂的原水管道只按一期规模建设。为满足施工供水系统在2022年6月投产运行,采用叶里贡沟或茂顶河作为临时供水水源并敷设至水厂的临时引水管道。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一期施工供水系统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承包人,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由本标负责。
(5)综合仓库:包括水泥、钢筋等物资储存仓库。
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中综合仓库的施工。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建成后将综合仓库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承包人。
(6)弃渣场:包括茂顶河弃渣场、表土堆场
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中茂顶河弃渣场、表土堆场的施工、维护、管理及移交。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本合同完工后,将茂顶河弃渣场、表土堆场等存弃渣场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承包人,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由本标负责。
(7)工区综合管理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完成工区综合管理相关工作,具体负责交通管制与封闭管理实施、区域网络建设与运行维护、智能安全帽应用、劳务人员管理、用水用电量监测数据采集、甲供材管理、视频监控等方面工作,并按照发包人要求应用智慧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资源投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水保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进度管理、计量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程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和录入。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本合同完工后,将现场管理中心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承包人,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由本标负责。
(8)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本标范围内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9)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本标合同范围内的主体及施工辅助工程的边坡开挖时需设置可靠的挡渣设施,严禁渣料下河,其布置及结构等必须报监理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1.3 计划工期
本合同总工期26个月,计划2021年6月20日开工,2023年8月31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最近一年之内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10年来(201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泄水建筑物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来(201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泄水建筑物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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